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 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 被罚没近两百万( 二 )


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 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 被罚没近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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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帖花卫先后控制使用 “余某”和“马某”证券账户,委托交易1494笔,最终亏损41.2万元 。
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31日,帖花卫使用“余某”账户,委托交易共计335笔,买卖交易金额为1,937.4万元,亏损14.9万元 。
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6日,帖花卫使用“马某”账户,委托交易1159笔,买卖交易金额为2,826.4万元,亏损26.3万元 。
湖北证监局认为,帖花卫借用“余某”和“马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 。
根据帖花卫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帖花卫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帖花卫处以20万元罚款 。
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屡禁不止
近几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频繁出现,因此也有不少券商或券商从业人员被罚 。
今年5月20日,浙江证监局对中银国际证券台州营业部投资顾问助理黄伟燕,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处罚11万 。
从近期案例可以看出,营业部成为违规炒股的高发区,不少从业人员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账户亏损,还要面临监管的处罚 。
事实上,想要加入证券行业,入职前的必要准备即为“销户” 。此前,北京某大型券商人力资源人士曾介绍,新员工在入职前需要注销全部证券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资料齐全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并且,虽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从业人员家属买卖股票,但出于加强管控的要求,证券公司大多要求员工上报直系亲属的证券账户情况 。
分析认为,由于工作便利,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往往又和违规出借账户、私下接受他人委托炒股等问题紧密相关,这也是营业部及其员工最易“湿鞋”的领域 。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一向是合规管理的难点,但如果因为员工炒股被罚,不但会影响券商的口碑,还会影响券商分类评级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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