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 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 被罚没近两百万

_原题为:啥操作!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被罚没近两百万…
摘要【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 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 被罚没近两百万】5月25日,湖北证监局开出2021年首批罚单,因违规持有、买卖股票,分别对两位证券从业人员作出“没一罚一”和“罚一”的处罚 。其中一人为营业部副总经理,另一人为证券分公司总经理 。(证券时报)
屡禁不止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又有了新的案例 。
5月25日,湖北证监局开出2021年首批罚单,因违规持有、买卖股票,分别对两位证券从业人员作出“没一罚一”和“罚一”的处罚 。其中一人为营业部副总经理,另一人为证券分公司总经理 。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再次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
中投证券营业部副总违规交易46只股票被罚没194万
5月25日,湖北证监局开出了今年来最大一笔罚单 。湖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9年7月至2019年7月刘延麟就职于中投证券武汉香港路营业部,担任副总经理,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
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刘延麟利用“刘某(其弟弟)”的证券账户使用单位办公电脑、手机合计交易11681笔,占委托交易的86.07% 。“刘某”账户共交易47只股票,成交金额为7070.43万元,其中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刘某”账户交易46只股票(占比97.87%),成交金额6354.58元(占比89.88%) 。

券商分公司老总屡炒屡亏 还吃罚单20万!还有营业部副总借账户炒股 被罚没近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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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刘某”账户累计账面盈利107.94万元 。按照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刘某账户成交金额占比89.88%计算,其中归属刘延麟的账面盈利为97.01万元 。
湖北证监局认为,刘延麟借用“刘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违法行为 。
对于湖北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刘延麟提出三点申辩理由:
第一、2013年9月26日—2014年5月23日期间,刘某证券交易账户上大量驻留委托,2014年8月25日一2018年11月19日,刘某证券账户交易记录有183笔网上交易,以上均系刘某本人操作,因此关于其交易股票只数,交易金额比例推定认为不合理 。
第二、认定归属刘延麟的盈利所得计算应当按照“刘某”账户资金来源区分所有人,并按资金来源的比例计算违法所得 。刘延麟转账至“刘某”账户的2943163元中应当扣除其母周某的《财产分配协议》中协议转给刘某的736455元与购买基金亏损的21万元 。
第三、营业部在提供融资业务中收取了融资利息和费用,经计算,营业部累计收取融资利息和费用合计120万元 。扣除这些支出,实际没有盈利所得 。
湖北证监局表示,对刘延麟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刘延麟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湖北证监局对刘延麟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97.01万元,并处以97.01万元罚款 。
万和证券分公司总经理借用他人账户,委托交易近1500次
同日,湖北证监局还开出了另一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帖花卫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