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年报销多少

1.医疗保险一年可以报销的金额是多少

医保一年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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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对象
凡具有江海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或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在册的居民,均可以本户家庭属于参合对象的全体成员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 。与子女分居生活的老人参加合作医疗,其子女必须有一户一起参加 。
2、筹资标准
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按参合人数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 。合作医疗分2个档次,其中外海、礼乐街道的村民参加标准档,每人交纳50元;滘头、滘北街道的村民参加提高档,每人交纳70元 。集体经济组织要量力扶持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低保户,应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统一向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给予解决 。
3、报销标准
(1)在市内镇级医院(如外海人民医院、礼乐人民医院等)住院,住院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60%;
(2)在市内县级医院(如市妇幼保健院、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第二人民医院、新会中医院、新会人民医院等)和专科医院(如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希望眼科医院、新会沙堤医院、白石医院等)住院,住院总费用在3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50%;
(3)在市内县级以上医院(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含港、澳、台及国外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30%;
(4)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产妇,顺产补助200元,剖腹产补助500元 。合并全宫切除术、卵巢切除术的剖腹产病人,按照其同级别住院医院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住院费用,不另作剖腹产定额补偿 。
(5)参加标准档的村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7000元,参加提高档的村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00元 。
(6)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报销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 。其报销方法是在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的基础上,扣除不予报销部分费用,分别按以下比例报销:镇级医院80%,县级医院70%,县级以上和市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50% 。如果其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部分不足于扣除不予报销部分费用,不再给予报销 。
4、不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类:院外会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陪人床位费、膳食费、救护车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整容、矫形手术,近视、斜视的矫形、矫治手术,医疗事故鉴定,康复性治疗等产生的费用 。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人工晶体、义肢、助听器等器具,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
(4)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
(5)其他:
①输血、用血互助金和使用血液制品的费用 。
②各种优生优育、不育不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人流、上环、引产(不含死胎引产)、结扎、安胎、候产等费用 。
③工伤,交通事故(不含交通自伤) 。
④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斗殴、酗酒、性病、自杀、服毒、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 。
⑤单纯检查的住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