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育产假多少天

1.深圳产假,陪产假到底是多少天
广东省男方的陪产假是15天 。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深圳晚育产假多少天

文章插图
扩展资料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深圳产假多少天2021
深圳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广东省相关法规共同实行可得数量为178天,其中正常产假为98天,省内奖励假期为80天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还会在原来的产假基础上进行增加 。
第一,深圳产假天数的组成 。
国家法律规定女性生生育产假基础天数为98天,在生育前15天可进行休假,用于预备生产 。深圳产妇根据广东省关于生育的相关地区法规,若是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诞生的孩子,那么产妇可另外获得奖励假期80天 。国家固定产假98天,外加广东省奖励假80天便可得出总共产假178天 。
第二,特殊情况下将会增加产假天数 。
特殊情况下产假将会进行相应的增加,比如:在生育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导致难产,那么可增加15天产假;孕妇所怀为多胞胎婴儿每增加一个亿元即可获得延长15天假期的奖励 。
第三,产假的利与弊 。
产假是国家规定用于生育女性恢复身体健康的假期,有利于女性对生育过后的身体进行调养,避免日后留下与生育相关的后遗症 。然而产假也有弊处,过长的产假时间不利于女性在职场上形成优势 。部分公司会因为女性有休产假的可能而选择尽量不录用女性员工,同时女职员在休完产假后容易与公司事务形成脱轨,影响女性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