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有哪几种 效力在法律上的意义( 五 )


小赵和小杨的行为是通谋虚伪行为,也是恶意串通 。小赵和小杨价格低的合同表示于外,逃避税收,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无论从虚伪的意思表示角度看,还是从恶意串通的规定看,小赵和小杨的阳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而阴合同的效力,则要依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来看,为了交易繁荣,体现自治,二人真实价格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而小赵和小钱的行为就是虚伪通谋行为,但不属于恶意串通 。依据虚伪通谋行为的规定,租赁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用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如果因为汽车产生了纠纷,则要依据借用合同的规范来处理,而不能依据租赁合同处理 。
案例二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关联公司,乙公司欠丙公司大量债务 。乙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设备转让给甲公司 。乙公司实际变成一个空壳公司后,乙公司所欠债务无法实现 。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行为则是一个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但不存在虚伪意思表示,乙公司将公司资产低价转卖给甲公司,实际上是侵害了丙公司的权益 。甲乙公司系关联公司,甲公司明知乙公司的债务情况,甲乙串通起来损害了丙公司的债权利益,该买卖行为无效 。
法官说法
1 诚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民事交往中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通谋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否则,不但通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会受到保护,还要为自己的串通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 法律为了规制通谋的虚伪行为,规定了伪装行为无效,隐藏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但是,行为人不能以伪装行为无效对抗善意的不知情的第三人,也不能以隐藏行为有效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例如,双方通谋,一方将手中的挖掘机以买卖之名出租给了另一方 。如果不知情的第三方又以合理对价买到了该挖掘机 。此时,出卖方不能以买卖合同无效和租赁合同有效来主张对挖掘机享有所有权,法律不保护不诚信的行为人 。
四 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误解了真相,失去了公平,可申请撤销)
法言俗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基于自己的自由意思作出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对我们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保护 。但是人都会犯错,如果我们在作出这些行为时因为对行为本身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导致行为并非出于自己内心真实意思,应该怎么办呢?法律专门规定了重大误解制度来对这种情况进行救济,以最大限度保障行为人表达于外的意思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因为重大误解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一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产生了错误认识,如将出租房屋当成借用房屋,将出借金钱当成赠与金钱;二是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如将双胞胎弟弟当成了双胞胎哥哥而签订合同;三是对标的物本身认识错误,如误将一颗人造水晶误认为是天然钻石,误将皮革沙发当成真皮沙发 。除此之外,如果因为对民事法律行为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格、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存在错误认识,导致造成了重大损失的,也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重大误解情况发生时,因为重大误解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拥有撤销权,但是这种权利不能随便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免行为人滥用这项权利 。
如果我们正好处于危险困难状态,或者一时缺乏判断能力,有人利用这种情况,与我们订立了显著不公平的合同,法律同样赋予受损害的我们申请撤销的权利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首先要看对方是否利用了我们的危困或弱势谋取不正当利益,再看利用危困弱势是否导致了结果的显失公平 。例如,利用他人经济困难急需用钱之机,低价收购别人的资产,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显失公平的例子,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