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道上的家|父母同享育儿假,能让父亲?更多参与育儿吗?

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六十日的延长生育假,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目前,已有16个省份通过了当地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了父母育儿假。
其中,大部分省份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并且增加了育儿假,且由父母共享。目前各省的规定大同小异,即直到孩子三周岁前,每年允许父母享有育儿假5天-15天。像北京、上海是5天,江西、黑龙江、河北等省份是10天。以前个别地方的育儿假停留在呼吁层面,如今已经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可见政策提升生育率的努力。
生育率的持续下滑,已经成为困扰很多社会发展的一大难题。不久前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
在这一背景下,父母共享育儿假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是一个可喜的观念进步。诚如有法律学者所说,“法律本身不只是一个规则体系,在规则体系的背后,是一个特殊的价值追求。法律对价值所作的选择、排列和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价值的混乱”。父母共享育儿假代表了一种价值取向:育儿不仅仅是女性的责任,男性也应该更多地参与到育儿中来。
应该正视的是,并不存在一个按钮,一摁下去所有困境就都迎刃而解了。生育政策的完善需要时间,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个迫切而关键的问题是:爸爸去哪儿了?
父亲的缺席:
育儿如何成为母亲的责任?
一直以来,女性是生育的承载者,育儿的责任主要落在母亲身上。我们对一个母亲的想象是相当苛刻与逼仄的,一个女性的“母亲”身份总是优先于她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存在。我们也习惯于给予母亲各种各样的讴歌,无形中也将母亲束缚在“奉献”“牺牲”“伟大”等责任中,仿佛一个母亲如果不为孩子牺牲一切,她就是不称职的。但我们并不会以同样的标准对待父亲,父亲的沉默、缺席,似乎都是理所当然。
显然,这是一种性别上的构建。就像波伏娃所说,“One is not born,but rather becomes,a woman”。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也即女人之所以得像个“女人样”,是后天性别社会化塑造的结果,而不是先天就应该如此。那么,女性应该承担起育儿责任的观念,是怎么塑造出来的?
追根溯源,这是传统父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承续,男性在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女性处于劣势与服从的地位。表面上看,这只是一种家庭分工,实际上它隐藏着两个歧视:第一,女性的基本职能是生育/顾家,一个女性的理想模板就是“贤妻良母”。不知不觉间,女性便被“工具化”了,女性的妻子、母亲等角色属性,压抑了女性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存在。第二,它暗藏对女性的歧视,贬低女性的社会属性,认为女性的工作能力、社会能力等低于男性,所以女性不被允许单独在社会上获取生存资源,比如女性不能经商、不能读书、不能考取功名。
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时至今日仍深刻影响着不少人对女性的认知。就像李银河举的一个例子:“假设一个女性当了总统,报纸标题可能会是这样——《我们相信她会做得和男人一样好》,但你无法想象一个男人当选总统,标题会写成《我们相信他会做得像女人一样好》。”

坡道上的家|父母同享育儿假,能让父亲?更多参与育儿吗?
文章插图
《82年生的金智英》剧照。
新中国成立之后推行了一系列推进男女平等的措施,极大提高了女性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百废待兴的革命建设时期,庞大的女性群体也是重要的力量源泉。“妇女能顶半边天”是那个时代流传最广、最有影响力和生命力的革命话语之一。但彼时女性主要被作为劳动力的来源看待,而非“女性”看待。戴锦华深刻地指出:“‘男女都一样’的话语及其社会实践在颠覆性别歧视的社会体制与文化传统的同时,完成了对女性作为一个平等而独立的性别群体的否认。‘男女都一样’的表述,强有力地推动并庇护着男女平等的实现,但它同时意味着对历史造就的男性、女性间深刻的文化对立与被数千年男性历史所写就的性别文化差异的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