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道上的家|父母同享育儿假,能让父亲?更多参与育儿吗?( 三 )


从瑞典的案例来看,父母共享育儿假或有可能成为两性平等革命的源头。早在1974年,瑞典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产假” (maternity leave) 修改为“育儿假” (parental leave) 的国家,并允许父亲母亲可以分享自己的育儿假。但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申请休假的家长中,男性的比例也没超出过10%。这主要还是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育儿是女性的责任,男性承担育儿会被揶揄为“天鹅绒爹爹”。1995年,瑞典正式生效了《育儿假法》,这是一套为爸爸们量身打造的带薪陪产假。在父母领取育儿假补贴的480天中,父亲必须休够60天假,否则不能领取补贴。此外,为鼓励父亲多休育儿假,瑞典社会保障部门还专门设立“平等奖金”。在休够法定的60天育儿假后,父亲每多休30天育儿假,就可多领取“平等奖金”。如果父亲和母亲在休育儿假上做到“完全平等”,即每人休假240天,这对父母就可领取顶额的奖金。

坡道上的家|父母同享育儿假,能让父亲?更多参与育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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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道上的家》剧照。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目前瑞典的育儿假中,双方各有90天不得互相转让。目前瑞典每年有越来越多的父亲开始休育儿假,有近30%的产假是由父亲休的,大幅提升了父亲履行育儿教养责任的比例,同时减少了针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
现在的关键是,生育的成本该由谁来承担?只有真正解决了这个问题,父母育儿假才可能落到实处,而不是成为“画饼”。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对于怀孕与刚生产完的女职工的各项福利还是相对完善的。可问题是,此前诸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的很多条例,在落实层面不够,容易成为“纸面上的福利”,很多企业并未给予女性足够的保障。根本原因在于,绝大部分的生育成本都由企业自行承担。这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企业自然就缺乏招聘女职员的动力,从招聘到入职也会暴露出各种显性或隐性的针对女性的歧视。比如“只招男性”或“男士优先”,为女职工制定“生育时间表”,要求女职工签订“在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三年内不得怀孕”的承诺书,对于怀孕的职工就想法设法逼迫其辞职,或者予以降薪调岗等处理。这就导致女性在职业发展上面临着严重的不平等。
一味指责企业,可能作用有限,因为事实是生育成本大部分转嫁给了企业。而税费减免、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可以与企业共同分担女性的生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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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生的金智英》(2021读者互动版) ,作者: [韩]赵南柱,译者: 尹嘉玄,版本: 2021年11月
生育友好型社会:
“去家庭化”的福利支持
更进一步说,父母共享育儿假,会有助于生育率提升吗?
一方面,观念革命必须持续推进。像日本“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相当普遍,育儿的责任主要由女性承担,职场对女性的歧视依然很严重,所以很多日本女性放弃结婚生育,1990-2015年50岁以上女性终身未婚率从4.3%激增至14.6%。
另一方面,必须正视到,一味地延长假期,反而可能让女性在职场中面临更大的障碍与歧视。因此,不仅仅是延长育儿假(包括产假),更关键的是,延长男性的育儿假。瑞典在这方面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生育友好型社会不仅意味着生育权利得到有力的保障、生育行为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赞赏,也意味着为生育提供强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支持。延长产假和育儿假只是一个层面,更应该思量的是,当假期结束后,孩子由谁来带?“生育”,“生”的保障很关键,“育”的保障同样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