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究竟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女性才愿意生娃?( 三 )


所以从2012年起,为了追求性别平等、缓解妈妈重返职场的压力,德国废除了曾经三年的产假,将其变成12个月的性别中立的育儿假,父母双方可以平分假期,而且能分享育儿假的父母还能获得额外两个月假期作为奖励;2015年7月德国最高法院也宣布“育儿津贴”不符合宪法规定,这项福利就此终止。
这也是为什么各地延长产假的政策颁布后绝大多数女性并不领情的原因。生育这件事,从大的方面来说事关人类繁衍、国家经济;从小的方面来说,是建立一种家庭生活模式。但无论事关大小,对最主要的当事人女性来说,它首先是作为独立个体尊严与价值的认可和性别平等问题。让女性几乎以一己之力承担,何谈对女性的公平与前途。
想要多生娃,四个因素缺一不可纵观瑞典等育儿福利做得优秀的几个国家来看,想要提高生育率,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有可能实现:
首先,男女无差别平分产假和育儿假。
在瑞典,奉行“双职工/双照顾者”的家庭模式——男性和女性平等分担挣钱养家以及育儿顾家的义务。瑞典父母享有480天之久的带薪育儿假,全部的480天育儿假中,父亲和母亲各自需要休至少90天,瑞典的父母们将这段时间称为“妈妈月”和“爸爸月”。这三个月内,瑞典政府为休假的妈妈或爸爸提供带薪休假。剩下的十个月带薪育儿假则由爸爸妈妈们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瑞典几乎所有的妈妈以及90%的爸爸会选择使用至少部分育儿假。
这种推广性别中立的育儿假、甚至强行规定爸爸也必须休假照顾孩子的做法,其结果就是:2012年,全瑞典仅有不到0.5%的女性身份是家庭主妇;只有3.1%的女性和9.3%的男性认同男人的职责是挣钱、女人的职责是照料家务和照看家人。瑞典的女性是真的可以做到既有成功的事业,也不耽误家庭生活。
当然,“双职工/双照顾者”的家庭模式是在全国范围内将抚养儿童的成本社会化,因此政府会向每一位纳税者征收高额的税。但这笔钱用在了刀刃儿上(带薪育儿假、育儿补贴、以及高质但低价的公立日托体系),所以父母们缴纳的心甘情愿。
其次,提高兼职(每周工作时长少于30小时)岗位比例。
在德国,以兼职形式工作的女性非常普遍(占四成),这些兼职工作者也可享受全职工作者享有的福利待遇、带薪产假等措施。虽然兼职通常会被看作“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无法全情投入工作”,但与怀孕和当妈后的女性彻底被职场抛弃相比,兼职岗位既能让她们不与职场脱节为将来孩子大了后转全职做铺垫,还能让妈妈们保有一份收入,不全然被育儿和家务淹没。
第三,低廉优质的日托(3岁前)服务。
很多研究发现,现金补贴会抑制女性参与到劳动力队伍之中,而拨款补贴幼托机构却能促进女性就业。比起直接给她们现金以鼓励女性待在家里陪伴孩子,增加高质量、收费合理的幼托机构最能有效地帮助她们兼顾工作与家庭。
最后,对“好妈妈”的主流定义要改变。
德语里有一个词Rabenmutter,翻译为“乌鸦妈妈”,意思是像乌鸦那样管生不管养的女性,她们把孩子留在空巢里,自己飞出去追求事业。这与我们传统定义的以抚育孩子、照顾家庭为己任的“好妈妈”形象背道而驰。
诚然,做那种把孩子全托给老人或保姆照管,自己只能在孩子睡觉后或者周末时才匆匆团聚的“乌鸦妈妈”也没什么意义,参与养儿育女的过程是重要的乐趣和成长。但鼓吹女性把育儿和照顾家庭放在第一位才是正确选择的陈词滥调也早该淘汰了。
“好妈妈”的练成,不该全然由自我牺牲和传统枷锁构成,更重要的是要靠另一半、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托举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