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特殊儿童 达到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实践中,教学内容的统一、班级授课制的形式以及学生人数的众多等教育现实却往往让教育只能面对“大多数”,而忽视了学生中特殊的一部分 。这部分学生因为其特殊性往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

关注特殊儿童 达到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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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儿童”其实是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在一般教师的心目中,但凡学生所表现出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所限定的一套行为规范准则,行为异于班中大多数乖巧的孩子,就被看成是“特殊儿童” 。
一般有这样一些类型:课堂上好动、不静心,思维专注的时间较短,影响其他学生听课效率,影响教师上课情绪;较易亢奋,在群体中往往会作出幅度较大、异于常人且不易控制的行为,造成伤人、伤己的后果;极有自己的主见,常常质疑教师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想法,且不易说服等 。
教师所认为的“特殊儿童”是否是特殊儿童,究竟什么样的儿童才能称为特殊儿童?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着眼点 。可以依医学的观点,从病因分析上来确定谁是特殊儿童;可以依机体上或心理上的特质来区分谁是特殊儿童 。但从教育的观点看,并不是所有在机体上或心理上呈现“特殊”特质的儿童皆可称作特殊儿童 。
特殊儿童之所以特殊,是就其学习需要的特殊性而言 。例如,一个儿童智能特别低下,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教师在班级教学中的进度;他在学习上有特殊的需要,需要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上给予个别的考虑,那么,他就是教育上所谓的特殊儿童 。所以有的学者就把特殊儿童视为“有特殊需要的学习者” 。
在教育上为了明确地确定谁是“有特殊需要的学习者”,有必要完整地、精确地把握特殊儿童的概念 。台湾心理学家郭为藩为特殊儿童作如下定义:特殊儿童系指由于某些生理的、心理的或社会的障碍,使其无法从一般的教育环境获得良好的适应与学习效果,而需藉着教育上的特殊扶助来充分发展其潜能的儿童 。美国著名的特殊教育学者柯克(Kirk)对特殊儿童的定义是:在心智特质、感觉能力、神经动作或生理特质、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方面,偏离一般或常态儿童,或具有多重障碍的儿童 。
而这样偏离的情形,得靠学校教育设施的调整、或特殊教育服务的提供,才可发展其最大潜能的程度 。
二、“特殊儿童”教育难的原因分析
1、不尊重儿童,摆不准教师的位置
许多教师至今仍抱着“师道尊严”不放,认为学生就该好好听老师的话,服从教师,而不必有太多的自我意识和个性 。认为儿童是未成年人,是需要老师教育的,从未真正把他们当成一个“人”来看待,却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俯视儿童,轻视儿童;从未意识到学生也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个性,有想法,有脾气;更未意识到学生是“进行时”、“未来时”,是不成熟的“人”,是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人”,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倍地呵护、小心地引导;教师还未意识到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教师没有任何权力责骂、训斥,或无情地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
也正是这样的不尊重,让学生打心眼里排斥你、逆反你,试想,一个总是不尊重学生的教师除了让学生自尊受损以外,还能有什么样的教育效果呢?
2、不了解儿童,教育手法单一而僵化
很多教师没有意识到教育本质上是尊重差异的美,他们习惯了整齐划一、一呼百应,一旦有学生特性鲜明些、教育过程费劲些,就如临大敌,觉得此人“特殊”,却不知差异是正常的,整齐划一才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