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门统什么意思

1.南京市医保门统的规定

南京医保门统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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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费下月起按月缴纳日前,采访人员从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大病医疗救助费征缴方式由原来的半年缴纳一次调整为按月缴纳 。缴费标准不变,由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个人按每人每月5元标准缴纳 。南京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缴费方式比半年一缴更具有合理性 。因为在职人员大病救助费用由参保单位统一代扣代缴,而当前劳动力流动频繁 。
例如,参保人员今年1月份在原单位缴纳半年的费用后,5月份跳槽到另一家单位,按照原缴纳方法,他必须在新单位从5月份起开始缴费 。这样,无疑是重复缴纳了5月和6月两个月的费用 。而按月缴纳的方式就避免了重复缴费 。专用病历将取代《门特证》南京市医保中心宣布,南京市将对门诊特定项目人员实行年检并发放《专用病历》,实行定点就医和定点购药管理 。
门诊特定项目人员是指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手术后抗排斥这3种患者 。他们在就诊和购药时可凭本人的《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门特医疗证》享受较高补助 。目前我市共有近万名“门特”病人 。
从9月1日起,他们的《门特证》将一律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专用病历》 。《专用病历》在患者资料页中增设了二级病种码及用药范围,便于医生治疗和患者配药 。门诊特定项目就诊将实行定点医疗管理,患者本人可根据相关规定自行选择 。恶性肿瘤限选三家医院,其中三级合或专科医院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中医院一家,二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一家;同时限选一家药店;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限选一家医院和一家药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限选一家医院和一家药店 。
原则上定点医院和药店一经选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保持不变 。据悉,年检从7月1日开始,门特病人需将相关资料交到本人单位(个人参保者交到所在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 。年检合格者将发给新的《专用病历》,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统一领取 。年检期内,门特人员仍可持原《门特证》就诊购药 。
9月1日以后,逾期未申报年检的及年检不合格人员停止享受门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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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医保门统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结算 。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